【历史】毛 主 席 为 延 安 清 真 寺 题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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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主 席 为 延安清真寺 题 字 历 史 简 介
中国共产党历来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倡导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和谐。
早在1936年5月,红军途经甘肃和宁夏的静宁、平凉、西吉、同心等地时,深入调查了解回族的风俗习惯,西征第六天,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就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并为部队制定了对回民之“三大禁条,四项注意”,即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坏回文经典,讲究清洁、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的器具、注意回汉团结。据此还制定了《回民工作守则》。
1936年5月25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发布了《对回族人民的宣言》。10月20日至22日,在宁夏同心清真大寺隆重召开各地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参见《清真在我身边(图册)》第277页)。
1938年11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的报告中强调指出:“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禁止任何对他们的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语言、文字与行动”。
l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要》再次强调了重视回族风俗习惯的重要性。周恩来副主席曾指出:“只有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才能和各族人民心连心啊。”
1940年4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并经中央书记处批准。
《提纲》是当时我党回族和伊斯兰教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文分六部分:
一、回回民族的特征;
二、国民党政府的大汉族主义政策及其影响;
三、日本帝国主义的阴谋;
四、回族问题的严重性;
五、争取回族的政策;
六、党的工作方针。
其中第六部分首先对回族在中国的历史作了基本准确的阐述,指出回族是从元代“逐渐成为中国境内的一个民族”,族源有外来成分又吸收国有成分。
“这个民族曾经多次反对异民族压迫的斗争,得以生存发展于今日,是富于斗争精神的一个民族。”在当时资料缺乏又处于战争年代的延安,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相当不容易的。 值得注意的是,从提纲的总题目到第一部分的分题目,都明确使用“回回民族”,而没有使用“回教”的概念。关于回教和回族的关系,作者说:“伊斯兰教对回回民族,不只是简单的宗教信仰……成了回回民族社会生活的组织部分”,作了正确的表述。 《提纲》提出了党在回族工作中的主要方针:开展宣传工作,扩大党在回族中的政治影响;重视伊斯兰教并把它变为团结回族抗日的旗帜,改进团结回族上层的工作;对于投向日寇的回族教主阿訇,不以正面打击,加紧培训回族干部。 随后,时任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的李维汉(罗迈),相继发表了《长期被压迫与长期奋斗的回回民族》、《回回问题研究》两篇文章,对“回族”与“伊斯兰教”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作了充分的学术论证。
《长期被压迫与长期奋斗的回回民族》发表于1940年4月30日、5月15日刊于延安的《解放》杂志第106、107期,是一篇简明的回族反压迫斗争史,是《提纲》中所说“富于斗争精神的一个民族”的具体阐述。 文章说:“回回民族已有近八百年的历史”,“他是中国境内被压迫的少数民族之一”。《回回问题研究》写于1940年6月16日,发表于《解放》第109期。对否认回回是一个民族、“回教民族”等观点予以批驳。 1941年7月,延安解放社出版了《回回民族问题》一书,开始了回族研究的新阶段,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到《回回问题研究》,再到《回回民族问题》一书,一脉相承,逐步完善和充实,反映出我党对回回民族问题与中国伊斯兰教问题的高度重视、认识逐步深入,为以后我国回族、伊斯兰教学术研究开了一个好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党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基本主张,得到全体党员和部队官兵的自觉实践。
除一系列政策法令和文章著作的发表外,边区政府资助修建清真寺,斋月里部队、学校改善伙食,聚礼日给回民以充分便利;建立各级各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保证回民政治权利;采取有利措施,帮助回民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等等。
由于共产党尊重伊斯兰教,理解和帮助穆斯林,在群众中产生了巨大反响,边区成为回、汉民族亲密团结的大家庭,各族穆斯林为抗击日寇和彻底推翻反动统治英勇奋斗,做出了重大贡献。
1940年初,延安各界回民同志为了推动延安地区回民救国运动,积极促进抗日工作和边区回民文化发展,由八路军政治部金浪白,马列学院马文良,中央党校马青年、王占魁、王谦、苏汝智、马尔撒等人,代表各自机关学校发起组织了“延安回民救国协会”。
在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岁月,延安回民救国协会为推动延安地区回民救国运动,积极促进抗日工作和边区回民文化发展,建议在延安建立清真寺。
1940年2月26日,延安回民救国会成立大会通过决议,在延安建立清真寺,经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同年3月,清真寺顺利竣工。
1940年9月毛泽东同志应邀为延安清真寺题写了寺名。题词全文为“清真寺中华民国二十九年九月毛泽东”。
清真寺建筑布局的平面呈“凸”字形。大门系利用一座明代的石碑坊。
毛泽东题字“清真寺”被携刻在碑坊正面,背面为清真寺教长马生福阿訇用阿拉伯文题写的“Masjid”字样。
1940年10月7日,中国回教救国会陕甘宁边区分会、边区回民文化促进会成立大会及边区回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延安隆重举行,大会的召开表明了陕甘宁边区回民已先于全国回民得到了民族平等权利。同日,与会代表出席了清真寺落成典礼。边区政府赠送了写有“众志成城”字样的贺匾。
八路军总司令朱德、边区政府副主席高自力、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副书记谢觉哉,出席了落成典礼,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典礼仪式完全按照伊斯兰教教规进行,沐浴后的穆斯林赤足跪于殿内,马生福阿訇身着灰色长衣,头戴白色“代司塔尔”(缠头巾)主持领拜,定边马阿訇跪在窑殿前恭诵《古兰经》;前来祝贺的其他民族代表肃立寺外以致敬意。
拜后,与会者齐聚寺前开会。边区回协分会干事长鲜维俊致词,代表边区回族人民向党、政、军、民各界和边区政府给予回族的尊重与帮助致以衷心的感谢。
回协会致欢迎词、金浪白代表延安回民讲话,他们纷纷表示,发扬回族的光荣传统,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为中华民族和回民自己的解放而奋斗。
延安清真寺的建立,使回族穆斯林有了自己从事民族和宗教活动的中心,也使他们有了研究民族问题、讨论抗日救国大计的中心场所,成为延安穆斯林礼拜和集合的“圣地”。
寺内有专职阿訇主持,穆斯林群众自由到寺内活动,没有任何人干涉;实行政教分离,凡属宗教习俗、教法诸问题,政府概不干预,都由教内阿訇处理。
1944年3月17日,八路军总政治部和延安回民救国会在清真寺举行追悼大会,隆重悼念同年2月7日在山东莘县病逝的八路军回民支队司令员兼冀鲁豫军区沙河分区司令员马本斋同志。毛泽东为马本斋题词:“马本斋同志不死”。
中共中央在边区一系列民族、宗教政策的发布和具体工作的实施,使回民在政治上得到平等,回民参政得到具体落实。
在边区回民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推荐鲜维俊为边区参议员,清真寺教长马生福等3位阿訇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在关中、陇东、三边地区的回民聚居乡镇都成立了自己的政府,选出本民族的领导人物。
经济上经过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人民不受剥削和压迫,边区政府还帮助从边区以外新迁来的回族穆斯林安家立业、开荒种地。当时,因逃避抓兵派款而举家逃到陕甘宁边区的宁夏回民很多。
定边县西门外原本是一片荒地,由于跑来的人多,边区政府规定:对这些从宁夏迁来的回族群众,政府发给救济粮、救济款,拨给他们土地耕种。
这样就陆续在西门外形成了一条街,起名叫新华街。迁来的回民有的种田,有的开饭馆,有的卖牛羊肉,有的卖各种蔬菜,一条街上回族穆斯林群众安居乐业、热热闹闹。
除延安清真寺的建立,边区各地还建立起了小学校、识字班,吸收回族少年儿童学习文化知识;
各省投奔延安来的回族青年分别在抗战大学、陕北公学、女子大学、延安鲁艺等校学习,许多穆斯林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抗战工作。
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结束前的一天,毛主席、周总理专门把西北代表团的回族同志请到怀仁堂吃饭。 毛主席风趣地说:“明天你们就要回去了,今天多数服从少数,我们在一起吃顿回回饭。“
1970年元月,延安革命纪念馆在清理清真寺遗址时,发现了毛泽东题写的“清真寺”刻石。刻石长249厘米、宽41厘米、厚9厘米。“清真寺”三字,字长37.5厘米、宽27厘米。
这块石刻既是一件珍贵的革命文物,又是一件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物,弥足珍贵,成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的实物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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